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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去五次的圣经讲座,我们先后查考了马太福音19章与哥林多前书7章,从中学习主耶稣有关离婚的教导。今天,我仍然会用一些时间查考马太福音19章,然后用更多时间查考哥林多前书第7章。借着圣经的记载,我们了解早期教会的一些特征,和今天的教会有很大分别。早期教会独特的地方,是主耶稣基督在那个时代升天、当时有使徒和先知、天国的奥秘刚刚向他们展现。此外,信徒心里火热,过着圣洁及简朴的生活,殷勤事奉,往世界各地传福音,奋不顾身地为主作见证。虽然当日的世界,和今天我们所在的世界不一样。但是早期的教会和今天的教会,彼此之间仍然有很多相同的地方。例如,大家都相信同一位神、同一位基督、同一位圣灵、同一本圣经,学习相同的教导及属灵原则,肩负着同一个使命,同样是得蒙祝福,一生有恩惠慈爱随着我们。

因此,当我们查考神的话语,要留意主耶稣和使徒保罗,在当时背景下所说的话语,从其中发现他们说话流露出来、那历久常新的真理和生命,然后应用在今日这个世代。可惜今天在西方国家的教会,出现了令人难过的现象,就是有人片面地用现代社会的文化作为标准,去解读经文。当他们一旦发觉经文不符合现代的文化,便认为不切合现代人的需要,不接受。其实我们应该透过当时的文化背景去理解主耶稣和使徒保罗的话,学习话语背后那恒久不变,纯洁的属灵原则。

过去五次讲座,我们发觉圣经对于离婚和再婚,早已经有很清楚的教导,含有永恒不变的真理。我们实在不应该以现在的世俗文化当作标准,遇到不符合现代人的口味,或是实践上需要付代价的教导,便曲解圣经,佯作视而不见。事实上,主耶稣针对离婚问题已经有很清楚的教导,我们只需要放下成见,手洁心清地留意聆听。

根据马太福音19:3,有法利赛人来试探耶稣说:「人无论什么缘故、都可以休妻么?」耶稣的答复是不行的,除非那是神所容许的例外情况,就是当夫妻其中一方犯奸淫后,一直心硬,不肯悔改,被背叛的一方才可以有资格办理离婚,并且享有可以再婚的自由。圣经已经说得十分清楚了,这个规定是十分简单和容易明白的。然而今天却有人主观地用世俗的观念,用一些例外的个案,来指圣经很多教导已经不合时宜了。结果,在教会制造了一些混乱。诚然,主耶稣只是教导了一个属天的原则,没有谈到一些例外的具体个案。但是我想向大家指出,使徒保罗在当时社会,所处理的很多所谓例外的个案,和今天的社会所出现的问题是大同小异的。

我们在哥林多前书7章看到,保罗根据耶稣教导的属灵原则,回应了和今天情况大同小异的问题,昔日哥林多社会的问题,和今天社会的问题基本上是相同的。在上一次讲座,我们了解到当时罗马统治下的社会,男女的结合有四种情况。第一种是同居性质的,当时的社会有很多人都是奴隶的身份,奴隶主会配对奴隶进行性行为,目的是为了确保有强壮的奴隶源源不绝的供应。这种情况和今日很多人维持的同居关系十分相似。虽然今天已经没有奴隶制度,但是很多人同居的关系和昔日的奴隶一样,他们不会举行结婚宣誓仪式,在法律上两人之间并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和地位,二人只是住在一起而已。在我教会的会友名册中,我发觉有些男女在申请加入教会的时候,表明没有结婚,他们非亲非故,但是两人的地址却是一样的,显然他们很大可能是同居的关系。

我们从事教牧事奉工作的,有时会遇到一些男女,在同居了一段日子之后才相信耶稣,他们成为基督徒之后,才觉醒到自己没有结婚便住在一起,实际上是一种淫乱的关系。有些人甚至同居了很多年,有了三四个子女。另外一些个案显示:两个同居的人,以前都曾经合法地结过婚,信了耶稣之后,醒觉到自己是在维持一段淫乱的关系,他们和以前的配偶有着合法的关系,和目前的同居者却没有合法的关系,他们不知道怎么办,便来请教我们,如何把圣经的真理应用在他们目前复杂的关系上。

昔日在罗马的统治下,除了被主人安排的同居关系,还存在着买卖婚姻,人可以用钱买别人的女儿来做妻子。曾经有一个来自亚洲的弟兄来见我,他说在老家有一个妻子,是父母向别人买回来的,自己并不喜欢她。他说在老家的文化,婚姻是由父母包办的,这种安排是很常见的。该年青人为了逃避这种买卖婚姻,结果留下妻子在亚洲,独个儿离家去了美国。六年后他在美国成了基督徒,明白圣经真理之后,感到很困惑,他很想知道如何处理老家那一位经过正式结婚仪式,但是有名无实的妻子。其实,使徒保罗在哥林多教会所遇到的基督徒,都像这位年青人一样,内心有很多难解的结。内心受困扰的哥林多基督徒当中,有些是刚刚同居不久的,有些正过着犯奸淫的生活,有些是离了婚很多次的,这些人来到保罗面前,是因为他们成了基督徒,很想知道按照圣经真理,应该怎样解决他们个人所面对的婚姻问题。

哥林多的文化,可说是罪恶滔天。在当时的世代,如果你取笑一个人乱搞男女关系,与淫妇鬼混,便会谑称他是一个哥林多人。在哥林多的古希腊神庙中,经常都有超过一千个庙宇妓女,一到黄昏,这些庙妓便会涌到神庙附近的街道,进行不道德交易。当地人花钱和庙妓进行性交易,是因为他们迷信这样做,可以和庙里的神灵更加亲密,另一方面,庙妓收取的费用,会用作维持神庙日常的开支、建造及维修庙宇。总的来说,哥林多人的生活实在十分淫乱和糜烂。

历史学家告诉我们,罗马人本身有一套道德标准,当他们打败希腊之后,在政治及军事方面,的确是征服了希腊,但是在道德方面,却被希腊文化征服了。结果,罗马人的婚姻道德观,受到希腊淫乱的文化侵蚀,当时罗马人流行一种对婚姻的说法,他们说婚姻关系中有两个日子是最开心的。第一个日子是当你首次把妻子拥抱在怀中,第二个日子是你把妻子埋葬在坟墓中,这反映出罗马人一点也不尊重婚姻这个神圣制度。久而久之,罗马人道德败坏,日后导致了罗马帝国的灭亡。

昔日使徒保罗在哥林多接触的人,正深受当时社会淫乱风气影响。哥林多人和犹太人有很大的分别,犹太人从小学习摩西律法,虽然他们没有能力完全按照摩西律法生活,他们的内心仍然尊重摩西律法。至于哥林多人,完全是异教徒组成的社会,他们对神的律法一窍不通,他们的文化背景所推崇的,与神的律法完全相反。哥林多人在婚姻关系方面是任意妄为,毫无规范的,在神眼中是可憎恶的。因此,当他们成为基督徒之后,便很想知道:在敌对基督的文化中如何过一个正常的基督徒生活。由于他们连一些很基本的属灵原则也不了解,又苦于找不到老师,于是便写信给使徒保罗,向他求教。所以在哥林多前书7:1,我们看到使徒保罗回应的时候说:「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」,然后提供了一系列的答案,显然,哥林多教会在给保罗的信中提出了好些问题。

上一次,我们已经对哥林多教会可能提出的问题,按常理推测了一个,就是:「是否凡是性生活都是不属灵的?」那时,当一个人成为基督徒之后,自然的反应就是「要分别为圣,过一个讨神喜悦、圣洁的生活。」他们对于社会充满淫乱败坏的风气、对自己过去淫乱的行为,感到无法接受,巴不得马上彻底改变过来,于是有些人提倡,性行为是丑陋的罪恶,因此必须完全禁欲。这一种教导,实在是矫枉过正,提倡的人并不明白,成为圣洁是一个漫长的过程,是需要在属灵上不断操练的。使徒保罗很了解他们矫枉过正的反应,于是在哥林多前书7:1指出:「男不近女倒好。」意思是说,如果你们真的禁止性行为之后仍然可以手洁心清,是最好不过的。但是保罗知道只有少部分有独身恩赐的人可以做得到,于是他在哥林多前书7:2说:「但要免淫乱的事、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、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。」保罗深深知道独身所面对的试探是蛮大的,他也明白大部分人实在需要结婚。诚然,在婚姻里的性生活是属灵的,满有属灵的荣耀,因为是神所创立、设计和祝福的。那些认为性生活是不属灵的说法,是完全错误的。

因此,适合独身的人,过独身生活;适合结婚的人,过婚姻生活,都不是问题。诚然,一个人如果有神所赐的独身恩赐,他选择过独身生活是一件好事。问题在于不适合独身的人偏偏选择了独身;以为自己有能力禁欲,但事实上老是胜不过性欲的试探,心中常常饱受淫乱思想的困扰,这样便出问题了。另外有些人相信性生活是不属灵的,即使结了婚仍然过着禁欲的生活。在哥林多前书7:3-5,保罗也纠正了这种想法和做法,他在哥林多前书7:5说:「夫妻不可彼此亏负。」婚后拒绝和配偶发生性行为是亏负了对方,是不对的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:7进一步说:「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;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、一个是这样、一个是那样。」

事实上,神在每个人身上的计划都不一样,结婚或独身都是神的恩典。如果神赐给你独身的恩赐,胜过性欲的困扰,便当怀着感恩的心好好过独身的生活,如果神赐给你结婚的恩赐,便当怀着感恩的心好好过婚姻生活。人不应该说,性生活是不属灵的。事实上,神在创造亚当夏娃之后,设计了性生活,二人成为一体是属神的真理。请记住,如果你选择独身,这不应是出于自由,滥交与及缺乏委身的缘故。你独身是为着神的国度。

使徒保罗要回答哥林多教会的第二个问题是:「曾经结过婚的人可不可以再结婚?」由于哥林多教会有一些初信主的人,信主的时候是单身的,但在信主之前曾经结婚,他们会怀疑自己还有没有资格再次结婚,尤其是有些人曾经犯过错误,恐怕会影响他的下半生,他们很想知道保罗的教导,究竟如何处理信主之前,因着婚姻而带来的各种问题。我相信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:8 及后面的经文是针对这个问题作出的回应。这是我们必须明白的议题,我会告诉你我的看法。

其实在我自己的教会,也有很多人在信主之前已经结婚,后来成了单身之后才信主。他们很想知道自己有没有资格可以再结婚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:8说:「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、若他们常像我就好。」在这里我们再一次看到保罗对于独身持正面的态度,他的立场很清楚:一个人如果有独身的恩赐,并且用这个恩赐去服侍神,实在是好得无比的。他特别提到三类人:在哥林多前书7:25提到童身的人;在哥林多前书7:8提到寡妇和没有嫁娶的。

现在让我们进一步了解这三类人,童身是指那些从来没结过婚的处男或处女,寡妇是指那些结婚之后,因为配偶已经死去而成为独身的人。那么,没有嫁娶的是指什么人呢?保罗并没有加以解释,不过根据我对原文的理解,看到了一点亮光。根据希腊原文,哥林多前书7:32形容有些人是没有娶妻的,这和哥林多前书7:8提到没有嫁娶的,是同一个词。这个词在希腊文新约圣经出现过四次,全部在哥林多前书7章。哥林多前书7:32说没有娶妻「是为主的事挂虑、想怎样叫主喜悦。」但是没有详细定义什么叫做没有娶妻的。那次是一个一般性的描述,和7:33所说的娶了妻,明显是一个对比。7:32说没有娶妻,7:33说娶了妻。

当我们读下去,到哥林多前书7:34,便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。使徒保罗把没有出嫁的人和处女相提并论,他说:「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。没有出嫁的、是为主的事挂虑、要身体灵魂都圣洁。」这里提到的没有出嫁的人,明显地和处女都是单身的人,二者究竟有些什么分别呢?让我们先回头看哥林多前书7:8,在这里保罗把没有嫁娶的人和寡妇相提并论,保罗说:「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,若他们常像我就好。」于是我们得出一个结论,哥林多前书7:34所说没有出嫁的人,不是处女的意思,也不是寡妇的意思,乃是指那些已婚但是后来离了婚的人。

哥林多前书7:10说:「至于那已经嫁娶的、我吩咐他们、其实不是我吩咐,乃是主吩咐,说:妻子不可离开丈夫。」那么,如果有人已经离开了丈夫,她是什么身份呢?就是没有嫁娶的人。因此我们在哥林多前书7:8看到两类单身的人,就是寡妇和没有嫁娶的,二者相同的地方,就是他们都曾经结过婚,丈夫离世的那一类人被称为寡妇,离了婚的被称为没有嫁娶的。我们在哥林多前书7:34也看到两类单身的人,就是处女和没有出嫁的,处女是指那些从来都没有结过婚及发生过性行为的闺女,没有出嫁的,是指那些曾结过婚,离婚后再度成为单身人士的人。

我们作出这个结论是根据上文下理:没有嫁娶这个词,在哥林多前书7:34与处女这个词同时出现的时候,没有嫁娶这个词,便不是处女的意思。在哥林多前书7:8,如果这个词同时出现的时候,便不能解释为寡妇的意思。

在哥林多前书7:11,保罗教导人离开了丈夫便不可再嫁。根据以上三点的综合分析,没有嫁娶的人,应该是指那些已经结过婚后来又离婚的人。究竟什么人既不是处女,结婚之后没有成为寡妇,却是单身的。如果不是离婚,会是什么身份呢?如果你不同意这一个结论,希望你能够根据原文及上文下理,提供一个更令人信服的分析。

因此,我们明白到,使徒保罗写信给哥林多的对象,部分是在信主之前已经结过婚的人。假设有一个哥林多教会的信徒,在信主之前已经结过两次婚,又离婚了,这个人从来没有学习过摩西的律法,他在信主之前,对于是否因为犯奸淫而离婚,是觉得无所谓的。信主之后他想到再结婚时,内心感到不平安,因此希望保罗这位属灵老师,可以清楚告诉他,他如今已不论因为离婚或是配偶离世,变成单身了,究竟有没有权利可以再结婚呢?保罗在哥林多前书书7:8-9的答案是:「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、若他们常像我就好。倘若自己禁止不住、就可以嫁娶。与其欲火攻心、倒不如嫁娶为妙。」

对于那些在信主之前结过婚,信主的时候是单身的人,这段经文的最佳解释就是:如果当事人有能力独身,像保罗一样,是最好不过的。但是如果无法胜过自己的欲望,最好还是选择结婚。在哥林多前书7:17-24,贯穿整篇经文的意思是,一个人成为基督徒的时候是什么身份,便应该尽量维持原状。是独身的就应该尽量维持独身,如果胜不过独身所面对的种种情欲的试探,还是结婚好了。

按照圣经的教导,一个无法控制自己情欲的人,与其在面对犯奸淫的诱惑时,一生不断经历内心很大挣扎的痛苦,最好还是去结婚了。神赐给人类生儿育女的欲望,原不是叫人一生饱受禁欲的痛苦。因此,一个人成为基督徒的时候,如果是单身的,又有胜过个人情欲的恩赐,便可以继续过独身的生活。另一方面,一个人在成为基督徒之前曾经结过婚,甚至曾经犯错,在成为基督徒的时候是单身的,如果没有胜过个人情欲的恩赐,圣经对这一类人的教导就是最好结婚,以免下半生受到与情欲大大争战的煎熬。

一个人成为基督徒之后,是新造的人,他的人生展开新的一页。 神的恩典临到他,既然使他的灵魂得救了,没理由使他的身体一直饱受情欲的煎熬。圣经说:「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」,是在各方面都得到更新了。因此很明显地,神会容许寡妇再结婚。至于那些信主之前结过婚,因着离婚或配偶死亡而成为独身的人,神也会容许他们在没有独身恩赐的情况下,有权利可以再结婚,以免饱受情欲的煎熬。

请留意使徒保罗在提摩太前书5章的教导,他在论到年青寡妇时,也是基于同一个原则,就是在没有独身恩赐专心服侍神的情况下,可以再结婚,以免饱受情欲的煎熬。因此,他在提摩太前书5:11说:「至于年轻的寡妇、就可以辞她;因为她们的情欲发动、违背基督的时候、就想要嫁人。」他又在提摩太前书5:14说:「所以我愿意年轻的寡妇嫁人、生养儿女、治理家务、不给敌人辱骂的把柄。」。

因此,若有人在基督里,他就是新造的人,我们不要对愿意归信基督的外邦人,强行加以人为的限制;也不应该对他们说:「即使你从前没有学过摩西的律法,但是你一旦违反了摩西的律法,便要受到律法的制裁。」说什么曾经犯奸淫便不可以再结婚。

不! 哥林多前书7章告诉我们,神的心意不是这样的。神的心意是使人得着释放,得着恩典。保罗虽然很推崇为了服侍主而独身,但他明白只有部分人有独身的恩赐,因此他很鼓励人结婚,并且在哥林多前书7:39给了一个很宝贵的教导,他说:「丈夫若死了、妻子就可以自由、随意再嫁;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。」为什么要嫁在主里面的人呢?意思就是在婚姻一事上,要寻求神的旨意,顺服祂的带领。

那么,曾经结过婚,后来成为独身人士的人,究竟应不应该再结婚呢?答案是肯定的。除非他们有独身的恩赐,否则都应该结婚,好避免一生饱受压抑欲望的痛苦。只是在寻找伴侣的过程中,要寻求及遵行神的旨意,这一步是十分重要的。有些人可能会说,知道自己有再结婚的权利,然而却找不到合适的对象,应该怎么办呢?也许有人会问:谁愿意和我结婚呢?

据报在古时候,教会在崇拜聚会结束之后,会公开呼吁那些渴望结婚的人,走到讲台的面前。相传有一次在台上的人呼吁之后,有一位单身男士走到台前,跟着还有84位年纪较大的女士,也走到台前。今天我们当然不会用这种方法去撮合婚姻。但是我们必须紧记,神定意要我们结婚,那是神的恩典。

事实上,人们常遇到的问题,就是知道自己有权利再结婚,内心也是非常的渴望,但是一直都未能如愿以偿。他们会问,内心面对事与愿违所产生的压力,如何处理呢?以下我会提供一些很实际的建议:首先不要什么也不做,这种守株待兔、一味等待的方式,是没有结果的。应该把精力专注在属灵的追求,并且身体力行。第二,不要独来独往,与世隔绝,这种不与任何人来往的生活方式,只会使人落入试探的机会大大增加。相反地,和基督徒要保持团契相交的生活,并且最少和一个成熟的基督徒有深入的交往,让他知道你内心的需要和挣扎,邀请他成为你属灵生命的导师。

第三,每天祈祷求主保守你过一个圣洁及贞洁的生活。第四,与人交往的时候,不要抱着找结婚对象的心态,这样会很容易把人吓跑的,你应该在与人交往时凡事尊主为大,全心全意荣耀基督,然后把一切需要,包括婚姻大事,交托在神的手中,仰望衪的带领。

第五,要逃避来自世俗的诱惑及淫乱的试探。要时常警惕透过眼睛及耳朵所接触的东西,因为它们会影响你的心思意念,当拒绝不应该看、不应该听的东西,勿前往不应该去的地方及场所。第六,要时刻仰赖 神的帮助,不论结婚与否,求主赐你力量,让基督成为你一切的满足。任何可能引诱你离开神的地方,都要避免前往。

第七,切勿企图去操控别人,即使你是遭配偶抛弃,也不要以为可以用自己的能力去改变对方。第八,无论遭遇什么情况,都要赞美神,因为赞美是大有能力的,是神所喜悦的。不要浪费精力,要殷勤工作,心里火热,常常服事主。

让我再强调:要和基督徒有团契相交的生活,并且最少和一个成熟的基督徒有深入的交往,让他知道你内心的需要和挣扎,邀请他成为你属灵生命的导师。每天祈祷求主保守你能够常常过一个圣洁及贞洁的生活。与人交往的时候,不要抱着找结婚对象的心态与人交往,在与人交往时凡事尊主为大,全心全意荣耀基督,把婚姻交托在神的手中。要逃避来自世俗的诱惑与及淫乱的试探。要时刻仰赖神的帮助,任何可能引诱你离开神的地方,都要避免前往。要常常赞美神,以神为你一切的满足。以上所说的,如果你不断操练,便会使你越来越成为一个理想的结婚对象,也会吸引到有同样属灵追求的人,一旦遇到这样的异性,我鼓励你多在属灵上互相交流,求主引领你在适当的时候和对方约会。

哥林多教会的人问保罗的第二个问题,是曾结过婚、如今单身的人能否再结婚。保罗的答案,是容许他们作出选择。首先,如果有能力独身,胜过独身有关的试探,便可以选择独身。否则,与其一直饱受情欲的煎熬,倒不如结婚好了。

虽然哥林多前书7章没有交代第三个问题,但是根据保罗的答案,可以推断是已婚人士提问的。就是:一个人信主后配偶仍然未信主,应否因为信主的缘故和配偶离婚呢?我相信当时有人曾提出这种主张,在教会危言耸听,说什么配偶未信主,等于在家里养了一个属魔鬼,会败坏子女的灵命。他们又说什么光明和黑暗势不两立,夫妻不能同心,便不可以同行,结论就是应该把未信主的配偶休了。这些论调,对于部分在未信主之前已经结了婚的人,容易感到共鸣和困惑,尤其是那些在灵命上认真追求的人,他们深切体会到,配偶在信仰上不能同负一轭,彼此有不同的人生目标和方向,很多方面不能和自己同心同行,感到很不是味道。当他们听到这一种主张,难免会想:不如和未信主的配偶离婚,然后和一个基督徒结婚,重新开始,展开人生新的一页。

面对着「一个人信了主之后应否和未信主的配偶离婚呢?他有没有权利和义务这样做呢?」这些问题,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:10说:「至于那已经嫁娶的、我吩咐他们、其实不是我吩咐、乃是主吩咐,说:妻子不可离开丈夫。」在这里保罗强调,那不是他的命令,乃是基督的教导。就是妻子不可离开丈夫。这个命令符合马太福音5章和19章所提及的属灵标准,也符合创世记1:27和2:24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:12说得很清楚,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、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、他就不要离弃妻子。因此一个人信了主之后,不要因为妻子还未信主,便和她离婚。

保罗设立了这道关卡,是预防人因为信了主便和配偶离婚。但是他也知道有些人会不顺服主的教导,成为基督徒之后,会离开未信主的配偶。因此他设立了第二度关卡,他在哥林多前书7:11说:「若是离开了、不可再嫁。或是仍同丈夫和好;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。」保罗对那些想和未信主配偶离婚的人,提出了两个选择,第一,离婚之后不可以再结婚。第二,与配偶和好。

因为圣经论到神的诫命,已经说得很清楚,请注意,这是诫命,不是建议。神的诫命是,双方都是基督徒的夫妇,不可以离婚。根据马太福音5章和马太福音19章那已经嫁娶的妻子,除非丈夫犯了奸淫的罪一直不悔改,才可以离婚后再结婚,否则不可离开丈夫。若坚持要离婚,便不可以再结婚,如果不想这样,便应该与配偶和好。

总的来说,如果有人和一个基督徒离了婚,后来又没有与他和好,反而和另外一个人结婚了,根据圣经的原则,这个人便是犯了奸淫,和这个人结婚的女人便是一位淫妇。然而,新约时代的犹太人,却不遵守圣经的教导,十分随意地离婚然后又结婚。因此,犯奸淫的情况十分普遍。但是圣经的教导,十分清楚地指出,已经和基督徒结了婚的,便要维持原状,不可以离婚,若是离了婚,后来又没有和好,便不可以再结婚,以后要终生独身。

到了哥林多前书7:12,我们看到另外一类个案,就是配偶拜偶像、做买卖的时候欺骗及诡诈,或者是常常粗言秽语,这个人信了主,成为基督徒之后,生命改变了,追求圣洁和公义,喜欢和基督徒一起生活,乐于帮助穷人,甚至愿意为主殉道。但是,未信主的配偶对他一点也不理解,仍然生活在罪中,他的问题是,要不要和这位未信主的配偶离婚呢?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:12的答案是:「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、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、他就不要离弃妻子。」

如果你是当事人,你会怎样做呢?为了使到子女可以在基督徒家庭长大,你会不会和未信主的配偶离婚,另外找一位基督徒结婚呢?的确有些人会有这种想法,并且觉得这样做很合理。他们认为,结婚对象应该找信仰相同的人,既然信了主就应该和未信主的配偶断绝关系,因为未信主的配偶只适合和未信主的人结婚。为了使子女可以在基督徒家庭长大,一个人信主后,便应该和未信主的配偶离婚。为的是预防子女受到异教徒配偶不良的影响。持有这种看法的人,也许会指出未信主配偶的一些行为,解释为败坏家庭的证据,这些指控听起来有道理,然而使徒保罗怎样说呢?他在哥林多前书7:12-13虽然表明不是主说的,不过很明显是圣灵感动他说的,他说:「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、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、他就不要离弃妻子,妻子有不信的丈夫、丈夫也情愿和他同住、她就不要离弃丈夫。」保罗说得很清楚,如果非基督徒配偶不想抛弃你,就不要离婚。

也许有人会问:「若是这样做,非基督徒配偶岂不是会使我败坏吗?光明和黑暗,基督和魔鬼怎么能走在一起呢?基督徒和非基督徒怎么可以成为一体,建立亲密的夫妻关系呢?我才不要这样,我只要基督徒做我的配偶。」但是保罗说不是的,「未信主的配偶若情愿和你同住,就不要离弃他。」也许有人会继续说:「恐怕不止我受到沾污败坏,子女也会受到沾污败坏。」

然而哥林多前书7:14告诉我们:「不信的丈夫、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;并且不信的妻子、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;不然、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;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。」这段经文的意思,不是说未信主的配偶,会因为你不离弃而自动得救,正如我们不会因为父母是基督徒便自动得救。这段经文乃是说:未信主的配偶,会因为你不离弃而得福。 神的恩典会借着你临到你那未信主的配偶,使他也得到神的爱和恩典。因此,我们要清楚认识到不离弃配偶的结果,不是未信主的配偶会败坏我们,乃是因为未信主的配偶因我们得福,子女也同样得福。

因此,即使你的配偶是非基督徒,只要他情愿和你一起,就不要离弃他。另一方面,如果他不愿意和你一起,哥林多前书7:15说:「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、就由他离去罢;无论是弟兄、是姐妹、遇着这样的事、都不必拘束;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。」是的,神的心意,并不想我们与想离开的未信主配偶争斗,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,使我们的子女同样在和平的气氛下成长。因此,倘若那不信的配偶要离去、就由他离去罢,因为他选择了不受约束。

让我们看罗马书7:2,这里说:「就如女人有了丈夫、丈夫还活着、就被律法约束;丈夫若死了、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。」当一个不信主的配偶选择不受约束,要离弃自己,便不要和他争斗,强迫他留下来。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。一对夫妇其中一人信了主,便会出现信与不信应否在一起的问题。主耶稣的教导是,如果不信主的一方愿意留下来,便不要离弃他。

未信主的配偶若是要离开的话,便由他吧。这实在是一个使人得着释放的真理。这样,基督徒不用为了勉强不信主的配偶在一起,而放弃了基督徒的原则。否则,若是一直强行使想离开的配偶留在一起,只会惹起他的怒气,使关系恶化。因此,只有在不信主的配偶愿意的情况下,才可以继续在一起,并且不用放下神所颁令的基督徒原则。如果未信主的配偶,因为无法接受你信主之后,过着追求敬虔,贞洁和属灵的生活,因此离开你,根据圣经的教导,你会因此获得释放。相反地,如果你为了勉强他和你在一起,放弃了属灵上的追求,便要过着离开神,受辖制的生活了。

夫妻关系中充满了争吵和斗争,是不符合神旨意的。照样,基督徒为了勉强和未信主的配偶一起,而放弃了信仰的原则,也是不符合神旨意的。基督徒的一生,应该尽心尽性在一切所行的事上荣耀神,应当以神的慈爱关怀配偶,向配偶流露神的爱和丰盛的恩典,恒切祈祷求神把配偶的心意夺过来归向他。

彼得前书3:1说:「你们作妻子的、要顺服自己的丈夫;这样、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、他们虽然不听道、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;」因此,如果你是妻子,便应当坚持顺服神的教导,敬虔度日,爱主爱丈夫。另一方面,如果你是丈夫,照样你也要善待妻子,本着神所赐的爱心,谨守神的教导,关怀及温柔体贴妻子。万一配偶没有因你的爱心而受感动,拒绝神的救恩和祝福,仍然坚持要离开你,便由他去吧。这样,你可以从这个关系中被释放出来。

也许有人会说:「我怎能让他离开呢?他还未得救,由他离开的话,谁向他传福音呢?」请看哥林多前书7:16,这里说:「你这作妻子的、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?你这作丈夫的、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?」须知道,传福音并不是婚姻的理由。

同样道理,当我们遇见一位非基督徒,我们不会因为他外表吸引自己便对自己说,总有一天我会带他信主,于是便和他谈恋爱及结婚。不会的,如果你认识圣经的教导,你不会这样做,因为传福音并不是结婚的理由,你永远没有把握一定可以带领对方归主。相反地,和一个价值观及信仰不同的人结婚,反而有可能使你的婚姻关系长期充满冲突和矛盾。为什么要冒那么大的风险呢?请注意,耶稣十分了解人拒绝神的罪性,只有衪才有能力改变人的心,你是谁?竟然有把握可以改变未信主朋友的心呢?因此,未信主的配偶愿意和你在一起,就不要离弃他,若他选择离开你,就由他去吧。夫妻二人若都是信主的,便不应该离婚。

因此,如果你是基督徒,配偶是非基督徒,不要离婚,反要在行事为人上好好活出基督的样式,尽心尽性使配偶在你身上体会到神的爱,如果非基督徒的配偶最后仍然要离开你,你当由他去,从此以后,你便享有再结婚的自由。因为根据罗马书7章,离弃你的人好比已经死了,你从此有自由选择结婚或是独身。

总的来说,根据哥林多前书7:17-24,我们清楚看到,一个人信了耶稣,不会影响他的婚姻状况,哥林多前书7:17告诉我们,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、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。我们的责任是寻求神的旨意并且切实遵行,如果神的旨意是叫你过婚姻生活,便找个合适的对象结婚。如果神的旨意是叫你独身,便好好过独身的生活。如果你结婚后才信主,而配偶还未相信,便不要考虑离婚。如果你信主的时候还未结婚,并且有独身的恩赐,便应当继续独身。神在每个人身上都有不同的旨意,每一个人应该独自向神寻求衪的旨意,要结婚或守独身,不应受到配偶是否得救影响。

除了结婚及独身的问题,论到割礼,也是同一原则。哥林多前书7:18-19说:「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、就不要废割礼;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、就不要受割礼。受割礼算不得什么、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、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。」换句话说,只要维持蒙召前的情况就行了。同样道理,信主的时候已婚或独身,只需要维持现状,何必作出改变呢?为什么你要改变你的婚姻状况?哥林多前书7:20指出:「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、仍要守住这身分。」总的来说,信主的时候是什么状态和身份,只管守住便行了。蒙恩得救的时候是奴仆,便当继续维持奴仆的身份。蒙恩得救的时候是自由的人,便当继续做自由的人。哥林多前书7:24作出了总结,说:「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分、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分。」因此,重生得救与否,不应该影响婚姻。

现在,让我们重温保罗要回答的问题。夫妻之间的性生活,是不属灵的吗?不是。丈夫离世或是被丈夫抛弃了的妇人可以再结婚吗?如果当事人没有蒙召过独身生活服事主耶稣,答案是可以的。一个人结了婚之后才成为基督徒,他有哪些选择呢?如果他的配偶是基督徒,应该维持婚姻关系,如果他的配偶不是基督徒,选择离弃你,你才可以有再结婚的自由。一个人重新得救之后,应否改变他的婚姻现况?答案是否定的。

还有一个问题,就是选择了不结婚的人最后是否都应该结婚?在我们的社会,总会有些人认为性生活是不好的,他们认为应该过一个贞洁的生活,为主的缘故守独身。例如天主教教会,还有这一种信念。他们相信独身比对于婚姻,是在道德上更加高尚的一种生活方式,因此规定神父和修女都是要守独身,不可以结婚。这一种看法,使不少人感到迷惑,他们会问:究竟我们是否应该结婚呢?

在哥林多前书7:25,保罗就着童身的问题说:「论到童身的人、我没有主的命令、但我既蒙主怜恤、能作忠心的人、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。」保罗是一个对神十分忠心,是十分属灵的人,他是紧紧贴着神的心意和圣灵的引导而作出以上的教导。他在哥林多前书7:26进一步指出:「因现今的艰难、据我看来、人不如守素安常纔好。」意思是说,你既然是童身,就继续维持童身的状态好了。在这里我们又一次看见保罗鼓励独身。根据历史资料,当时社会文化,是鼓吹每个人都要结婚的。但是保罗却说,如果有独身的恩赐便应该独身,因为独身享有更大的自由,可以更好的服事神。

当时社会对基督徒抱着敌视的态度,要用暴力对付他们,因此基督徒面对十分艰难的环境,在各个地方都要面对生命的危险。对于已婚的基督徒,意味着他们随时会受到逼迫而丧失配偶,婚姻确实会为他们带来很大的痛苦和焦虑。当代基督徒所面对的严峻环境,好比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,纳粹德国对犹太人进行的大屠杀,因此保罗的忠告,就是在大迫害的背景下,最好维持独身。

第二,除了因为社会局势险恶而最好保持独身,还有出于肉体的问题。哥林多前书7:28说:「你若娶妻、并不是犯罪;处女若出嫁、也不是犯罪;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;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。」为什么呢?因为人的本性是倾向犯罪的,是充满罪性的,我们全部都是大罪人,可想而知,两个大罪人男女,结婚之后行事为人各自顺着自己的情欲,生活在一起必定产生问题和压力,使双方都感到十分难熬。哥林多前书7:28用苦难来形容这一种关系,在希腊原文,苦难的意思,是把两件东西硬生生地压在一起,应用在婚姻关系上,就是把两个生命硬生生地绑在一起,结果肯定会出现适应、磨合的问题。

第三个保持独身的理由,就是哥林多前书7:29所说的:「时候减少了」。哥林多前书7:31也说:「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。」婚姻是这个世界才会有的关系,是暂时的,婚姻关系在天堂是不存在的。

总的来说,因着时局的艰难,肉体的情欲,世界存在的短暂,保持独身是最好的选择。哥林多前书7:32-34进一步指出,结了婚的人,无可避免地会挂虑家庭配偶和子女,不像独身的人那样,专一地为主的事挂虑、想怎样叫主喜悦。因此保罗强调,独身的人不用像已婚的人那么多挂虑。根据马太福音19:10,门徒听完耶稣谈及婚姻的问题之后,便对耶稣说:「人和妻子既是这样、倒不如不娶。」换句话说,在考虑结婚之前,需要清楚地计算结婚要付上的各种代价,才好进入婚姻的关系。

因此,基于人生匆匆,未来的日子时势险恶,加上世界很快便成过去,使徒保罗忠告信徒们最好能够独身。一来可以专心服侍主,二来可以避免婚姻关系的缠扰。因此,他在哥林多前书7:28说:「你若娶妻、并不是犯罪;处女若出嫁、也不是犯罪;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;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。」

然而他在哥林多前书7:27也指出:「你有妻子缠着呢、就不要求脱离;你没有妻子缠着呢、就不要求妻子。」请注意:他并没有说结婚是罪。他只是说:未婚的人是有权利可以结婚的。至于那些离了婚之后才信基督的人,当寻求神的旨意,了解自己是否有独身的恩赐,若是没有的话,他再结婚也不是犯罪。

此外,针对当时哥林多教会的两个问题,保罗也作出了教导,首先,教会认为性生活是邪恶的,因此鼓吹基督徒应该过独身的生活,为的是荣耀神。结果,有一些基督徒父亲便强迫他们的子女守独身,他们把保罗推崇独身的教导,断章取义地解释为所有人都要为了荣耀神的缘故而守独身。当子女到了适婚年龄,有结婚的渴望时,父亲便引用保罗的教导禁止他们结婚,要求他们要为了荣耀神的缘故而守独身,认为子女这样做才可以成为一个属灵的基督徒。

事实上,对于没有独身恩赐的子女来说,不结婚会使他们一生面对情欲的试探,反而不能做一个属灵的基督徒。因此,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:36说:「若有人以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、女儿也过了年岁、事又当行、他就可随意办理、不算有罪、叫二人成亲就是了。」意思是说:子女到了适合结婚的年龄,若是没有独身的恩赐,便要容许他们结婚,在婚姻中的性生活是神所设设立的,是圣洁的,并不是犯罪。

在哥林多前书7:38说:「这样看来,叫自己的女儿出嫁是好,不叫她出嫁更是好。」这表明有些人应该守独身。

最后的一个问题是关于寡妇的。保罗在哥林多前书7:39教导说:「丈夫活着的时候、妻子是被约束的;丈夫若死了、妻子就可以自由、随意再嫁;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。」诚然,当丈夫还在生的时候,婚姻关系是受到法律所约束的,当丈夫离世之后,她便得着释放,可以再结婚。不过保罗在最后一句强调,再结婚的话,「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。」跟着他在哥林多前书7:40补充说:「然而按我的意见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;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。」非常清楚的教导。

好了,现在让我很快地为大家作一个总结。请各位注意:如果你是独身的,请看一看你是属于以下四类之中的哪一类,第一类是属于迟早会结婚的,他们与其欲火攻心,便选择结婚,在结婚之前,他们只是处于暂时性独身的状态。第二类是享有神所赐的独身恩赐,使他们可以专心地服侍基督。第三类是因为离婚而成为独身人士,这里包含了三种情况:一、是从前的配偶是因为犯了奸淫而把你休了,二、是成为基督徒之前已被配偶休了,三、是离弃你的配偶不是基督徒,你便享有再结婚的自由,如果欲火攻心,倒不如再结婚好了。第四类是因为配偶离世,可以的话,最好保持独身,若是选择再结婚,也不算犯罪。

另一方面,那些已经结了婚的人,应该注意什么呢?不论你的配偶是不是基督徒,都不要离弃他。若是有不信主的配偶坚持要和你离婚,就由他吧。从此你便不再受到这个关系约束,可以自由了。此外,如果有人成了基督徒之后,配偶却因为犯奸淫的缘故把自己休了,使自己被归类为犯奸淫的身份,便不应该再结婚。如果一个基督徒不遵守神的律法把配偶休了,并且再结婚,便是犯了奸淫。他只有一条出路,就是向神忏悔认罪,仰望神的怜悯,同时维持婚姻的现状。

我们必须要认识清楚,「我们若认自己的罪、神是信实的、是公义的、必要赦免我们的罪、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」在婚姻关系方面没有犯错的人,需要特别注意,因为听到别人的婚姻受罪恶捆绑的时候,人自然的倾向,是很容易去论断别人的不是。事实上,虽然我们在婚姻方面没有犯罪,我们在其他方面仍然会有不少过犯的。我们应当警醒,不要自以为义。事实上,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神的赦免。马太福音12:31告诉我们:「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、都可得赦免。」

我曾经听过一位传道人教导说,那些曾经抛弃配偶之后再结婚的人,要和现在的配偶离婚,然后和以前的配偶复合。我认为这样做,只会弄巧反拙。当事人应该为过去对前一位配偶的错误而认罪悔改,并且为着神仍然恩待自己,容许自己存活到今天而感谢神,求主保守自己在目前的婚姻关系中尽量活出基督的样式。诚然,圣经对婚姻及离婚的教导,是十分清楚的。问题是我们愿不愿意顺服神。

现在让我们一起低头祈祷。

亲爱的天父,我们怀着感恩的心,再次来到你面前。感谢圣灵借着神的话语,让我们清楚明白你的真理。求你帮助我们活出保罗对提摩太教导的真理,就是提摩太后书2:15所说的:「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悦、作无愧的工人、按着正意分解真理的道。」因此,求你帮我们明白你的话语。主耶稣啊,你从远处知道我们的意念,你知道我们曾经祈求,透过研读圣经明白你的真理,愿你悦纳我们对认识真理的渴求。

求你祝福每一位现在仍然是单身的基督徒,帮助他们在单身的日子按你的旨意而活,能够荣耀你,活出你的样式。此外,在单身的人中,很多都是将来会结婚的,求你为他们安排同心同行、爱主的合适配偶,帮助他们在婚后仍然顺服你,顺着圣灵而行。

主啊,求你也祝福那些已婚的基督徒,如果他们的配偶还未相信你,求你施恩怜悯,使他们有机会接受你做他们个人的救主。主啊,求你记念那些因配偶死亡,或是被配偶离弃的单身基督徒,当他们选择再结婚的时候,求你使他们得以和基督徒结婚。

此外,求你教导教会明白真理,明白得力在乎顺服你的话语。求你帮助教会除了头脑上认识这一点,更是热切地渴慕顺服你的话语,好叫众信徒永远不辜负你的恩典。如果我们没有独身的恩赐却偏要独身,有独身的恩赐却不顺服去全心全意服侍主,我们实在需要你的施恩怜悯,饶恕我们,接纳我们的悔改。

我们谦卑祷告,是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。阿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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